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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人士遗产债务问题
再婚人士遗产债务问题 背景情況:父母离婚并各自再婚(与离婚的人),我是判给父亲抚养的。
          生父于11年1月过世,生父再婚时我已满16周岁未满18,过世时已满18周岁。
          继母未提供过我的吃喝住。现在我在上大学。

问题:1.【遗产】生父留下的房子(是婚前财产,与我母亲离婚时母亲将房子作为抚养费),
      没有遗嘱,那么应该怎样进行遗产分配(第一继承人:我,继母,奶奶)?

      2.【逝者债务】生父是生病过世的,现在继母说有很多的债务,应我在上学不知道这
      种债务,那么怎样的债务才算是逝者债务,我又应该如何承担?(现有债主向我讨债,
      声称是父亲为我读书所借之债,借条上只有钱数日期未写明是由,是否要我个人承担?)

      3.【继母问题】继母没有提供我吃喝住,现我和生母居住,我对继母是否有抚养义务?

现在希望懂的法律的人士可以给我些宝贵的意见,万分感谢!
2011-07-10 15:37 米脩(浙江-嘉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7月10日 21时39分
1、在你名下的,不是遗产,是你的财产;在你父亲名下的,则由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继承。
2、父债无须子偿,但你继承遗产的,则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3、无赡养义务。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7-10 18:06
直接来电来所咨询。
3 李同红律师  2011-07-10 16:05
建议你带齐资料与律师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1-07-10 20:58
复杂问题还是当面咨询为宜。
5 110网律师  2011-07-11 14:24
1、三人都是继承人;2、需判断借条的真伪,是真的,一半的三分之一,你如想分遗产的,你应承担;3、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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