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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起追尾事故的无责方,被撞车辆在物价局定损完毕,已经没有维修价值
您好,我是一起追尾事故的无责方,被撞车辆在物价局定损完毕,已经没有维修价值 您好,我是一起追尾事故的无责方,被撞车辆在物价局定损完毕,已经没有维修价值,半个多月了仍然在物价局存放,因对方保险公司不认可物价局的车损评估价格,让我方起诉,几天前在人民法院立案成功,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是否可以提取被撞车辆去报废?这样做的话需要经过对方保险公司同意吗?车辆在开庭判决前报废的话,对方保险公司的赔付还是按照物价局的车损拆解评估单的金额吗?如果修车的话,修车费用超出物价局的定损价格,那多出的那部分钱数由谁来承担?
2015-11-15 14:03 ask201……(天津-河西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秀章律师  2015-11-15 14:05
要看具体证据定
2 孙新律师  2015-11-15 14:33
若保险公司不认可物价局评估结果,可要求重新评估,你可依该评估结果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3 宋超律师  2015-11-15 14:41
你好, 可以申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来起诉
4 齐志龙律师  2015-11-15 15:51
要看证据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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