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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利贷的问题
关于高利贷的问题 各位律师您好: 我是河北承德的一位朋友,前几天我的一个亲戚因为非法放高利贷被承德市刑警队抓了~!我想请问你点问题~! 我的这个亲戚常年以赌博 放赌局 放高利贷为生~!前几天被公安局抓起来了 现在在看守所, 他放高利贷的数额应该少不了~!估计最少在100万以上~!或许更多~~!应该没有什么刑事上的事情~!我想问下这样能判刑么? 还是罚款? 要是判刑大概几年? 罚款能罚多少? 请您费心帮忙分析一下! 谢谢了 要是可以的话希望您能给我打电话~!或者我给您打电话也可以~!告诉我下您的联系方式 谢谢了 ~! 我的联系方式 15076997028
2009-08-10 22:19 h30149……(河北-承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8月11日 08时59分
放高利贷并不能构成刑事犯罪;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法解释:第五十二条【如何确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解释】本条是关于如何确定罚金数额的规定。

  关于罚金的数额,刑法分则有的犯罪未作具体规定,有的犯罪规定了一定幅度。根据本条规定,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罪行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的大小,手段是否恶劣,非法所得的多少,后果是否严重等等。一般说来,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使犯罪分子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如果罚金数额过多,超过了犯罪分子的实际负担能力,犯罪分子也无法缴纳,这对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不利,同时由于罚金刑无法得到实际执行,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如果罚金数额过少,则会使犯罪分子感受不到经济惩罚,对犯罪分子起不到惩戒作用。

罚金的数额最终由法院根据以上原则确定
如有需要,请咨询03162185589(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8-10 22:34
刑期在十年以下。
3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09-08-11 09:42
同意李律师意见,建议聘请律师介入
4 孙新律师  2009-08-11 10:42
构成赌博最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5 孙新律师  2009-08-11 11:08
单单放高利贷虽然并不能构成刑事犯罪,但有民事责任的问题,超过规定标准的无效;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罚金的多少由法庭依据案情裁量。
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6 孙新律师  2009-08-11 14:03
放高利贷不构成犯罪,赌博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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