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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权与侵权
关于维权与侵权 有人发送了一张上半身有穿衣物,下半身赤裸的女性照片给F先生,短信内容称其照片属于F先生的太太,实际上是错误的,该女子肚子上无疤痕,而F太太肚子上有因剖腹产留下的手术疤痕,就是最好的证明。导致F先生向F太太提出离婚,请问这样构成了侵犯人格尊严权或者其他权利的侵犯了吗?有什么途径可以维权?
2011-07-09 09:54 NYA1421()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09 10:03
涉嫌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可以起诉维权
2 明国正律师  2011-07-09 10:05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四:行为,损害,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观上有过错;看符不符合这个四个要件。如果符合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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