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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人在看守所,怎麽办理取保候审?保金怎么赎回?谢谢律师
刑事案件,人在看守所,怎麽办理取保候审?保金怎么赎回?谢谢律师 刑事案件,人在看守所,怎麽办理取保候审?保金怎么赎回?谢谢律师!
2015-11-14 21:58 ask201……(河北-唐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5-11-14 22:02
您好,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公安、司法机关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的,应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 孙新律师  2015-11-14 22:56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办理取保等事宜。
3 孙新律师  2015-11-15 11:29
1、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 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 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 
    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第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第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第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5、刑事案件建议及早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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