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 我从2009年开始,在某证券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公司因未能达到考核要求为由不签劳动合同,因此公司也就一直没给交过保险。直到2010年11月,公司说因为有个资格还未批下来,所以将原先签非全日志合同的人员工资全都停发,直到近日才表示已通过资格,但工资还需等通知统一发放。在百般无耐下我只能选择离职,可是得到的回复是我当月申请离职,工资需要等下月才能补给我。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我需要联系哪些部门要到我的工资?
2011-07-08 23:57 aili82……(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7-09 07:22
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并可主张2倍工资
2 刘德斌律师 2011-07-09 05:36
公司应与你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及时结清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并可主张2倍工资。
3 毛健民律师 2011-07-09 16:58
单位应当足额支付工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