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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银行卡的方式赠于别人的钱,我能再取走吗?
以银行卡的方式赠于别人的钱,我能再取走吗? 2013年,我使用我的身份证在银行开了一个户,里面存了三万块钱,银行预留的电话也是我的。后我把这张卡赠送给了我岳父(就是给了他三万块钱),现在我处于离婚的阶段,这三万块钱我可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取走,想请问一下,这样做违法吗?
2015-11-14 17:48 157524……(甘肃-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钟晶律师  电话:13359471020  2015年11月14日 18时17分
你好,如果当时明确是赠与给对方了,那现在这样取回是不行的
2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5-11-14 18:25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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