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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后股份制企业,董事会职权
改制后股份制企业,董事会职权 2007-08年,经董事会讨论用小金库钱发奖金,包括5个董事(9 - 11 万)和中层干部,金额不等。请问应按小金库处罚条律,以违纪处罚,或犯罪? 事情发生在改制后股份制企业,董事会有无职权作此类决定?敬请答复,谢谢。
2011-07-08 19:28 JPZ4105(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7-08 20:16
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负有全面的决策权,但是,每项权利的运用都需要按照公司章程,依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否则,有违法行为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有权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制约。更细致的问题,可以进一步探讨
2 孙新律师  2011-07-08 22:09
委托律师处理或咨询律师
3 赵亮律师  2011-07-09 08:35
你可以举报当地检察机关 应该构成犯罪
4 赵江涛律师  2011-07-09 09:28
可以举报
5 徐卫东律师  2011-07-09 21:12
您好!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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