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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徐律师,继母为离休小学教师,于2013年因病去世,其育有四个子女均已经四五十岁
请问徐律师,继母为离休小学教师,于2013年因病去世,其育有四个子女均已经四五十岁 请问徐律师,继母为离休小学教师,于2013年因病去世,其育有四个子女均已经四五十岁,她的一次性抚恤金应当归配偶还是与其子女共有?谢谢!
2015-11-13 22:47 ask201……(山东-青岛)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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