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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后死亡,其房子如何继承?
父亲再婚后死亡,其房子如何继承? 您好,我是广州本地的,我父亲在30年前通过公司房改房得到一套房子,后与我母亲结婚生下后,后离婚。父亲离婚后再婚了异地女子,于2008年病逝,离世前亲笔立下遗嘱(无公证),遗嘱内容大致为“房子可以给继母居住,直到她百年以后或者再嫁”。父亲离世后到现在,房子依然是父亲的名字。我的疑问是:
1、继母是否只有居住权,而房子所有权应在我这里?若诉讼,该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
2、因继母已入户口,但因户主为我母亲,所以她那一页的关系上是写着“非亲属”,若她退休时,是否需要缴纳费用?若房子公证到我一个名字下,能否为她设一个独立的户口?
谢谢!
2015-11-13 14:49 nanz_k……(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1-13 14:51
遗嘱有没有效要看具体情况,继母对你父亲的财产是有继承权的。
2 刘振海律师  2015-11-13 20:00
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 我的补充: 2015-11-13 20:01

这里只是约定使用权。

3 陈晓云律师  2015-11-14 20:06
遗嘱有效。
与派出所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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