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救--交通事故 在一个三叉路,一台拖拉机和摩托车A相向而行,摩托车B从叉路开出,造成三车相撞,托拉机超载超过百分百,刹车时车痕为四米,摩托车B开了转弯灯,不超速。事故结果:摩托车A司机断了一只脚,摩托车B司机脚撞伤。附:乡村路限速60,三叉路无交通灯。责任由谁负?负多少成责任?信宜交通大队判罚:摩托司机B负七成责任,合不合理?
2011-07-08 09:34 huangy……(广东-茂名)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08 16:52
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并划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