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高血压瘫痪,妻子能否起诉离婚 王某与李某于1986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二子。2005年王某外出打工,并在打工期间与其他女子同居,而李某在家务农持家,抚养孩子。2005年王某因高血压住院,虽花去医疗费7万元,但病情未好转,留下神志不清,语言表达能力受障碍,截瘫等后遗症,出院后王某被送到养老院,每月需支付康复费800元。此款均有王某的兄弟支付,由于兄弟经济能力有限,不愿再继续承担,要求李某承担此项费用,同时要求返还为王某治疗所花去的费用7万余元。李某称王某长期在外打工与她人同居,未履行夫妻义务为由,拒绝承担此项费用,并想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王某的现状他们能否办理离婚。
2011-07-08 02:01 杨豆(新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08日 17时13分
应该承担相关费用。至于是否同意离婚,那是法院依法认定并判决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