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之后二人感情破裂如何处理 我是未婚妈妈现生育一个男婴3岁.二人感情合不来现各居一方小孩由我带.但期间的生活及居住的都是我家的.生活的开支都是叫我办理了信用卡来支付.现在他即不管还账还要抱回小孩.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小孩该归谁.我的信用卡所欠的帐该怎么办.整个家都是我在付出.我在上班他白天睡觉晚上就出门.简直是个无赖。还说.小孩要我们带好过段时间他要来带回去.哪怕是血腥事件他都敢做.现在小孩也是由我母亲帮忙带
2015-11-12 19:21 huxvl(福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11-12 19:48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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