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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丢失与员工的关系
公司物品丢失与员工的关系 我08在一个贸易公司上班,09年离职,离职一个月后,说他们的书丢了,坏意是我拿的,还把压我的工资不给我,现在时隔一年又说他们的价值1000元得东西丢了,还怀疑是我,我好郁闷,我该怎么办?
2011-07-07 14:18 rong38……(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7-07 14:21
他们必须有证据才可以这样说你,否则,这就是诬告陷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7-07 14:36
他们的怀疑没有根据,你应该要求支付工资并要求公司承担加付赔偿金.
3 徐华洁律师  2011-07-07 14:46
您好:如果对方没有证据只是诬陷,侵犯了你的权利,如果克扣可以仲裁要回你的工资。
4 康治斌律师  2011-07-07 15:3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50%-100%的赔偿金,何乐而不为呢!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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