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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1岁,当时在警方内部做鉴定4.2厘米轻微伤,合理吗?
孩子11岁,当时在警方内部做鉴定4.2厘米轻微伤,合理吗? 孩子11岁,当时在警方内部做鉴定4.2厘米轻微伤,合理吗?
2015-11-10 11:35 ask201……(辽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11-10 12:24
如果有异议,可以再申请作鉴定。
2 110网律师  2015-11-10 11:36
如果有异议,可以再申请作鉴定。
3 隋新律师  2015-11-10 11:38
你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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