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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在学校和同学玩耍同学爬上足球门荡着玩,我家孩子推了他几次,第三次时摔倒胳膊骨折责任怎么划分
我家孩子在学校和同学玩耍同学爬上足球门荡着玩,我家孩子推了他几次,第三次时摔倒胳膊骨折责任怎么划分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家孩子2006年出生,今年8周岁,在小学3年级读书,下课时和同学一起玩耍,同学爬上未装有警示标志的两米多高的足球门上荡着玩,我家孩子出于游戏心态和同学玩耍,推了他几次,第三次时该同学从球门上摔了下来,因为球门的横梁直径大概有15CM以上粗,所以推了三次孩子就摔下来了。并且,该球门的立柱上装有可踩踏的多个螺丝帽,可以使孩子不费事的爬到球门横梁上,且未做任何防护措施,且孩子摔倒后学校代课老师都不知情,孩子摔倒时是下午第一节下课时,大概是2点左右,孩子没有告诉老师,而是下午第二节课上课时,孩子疼哭了,老师才知道,当时大概下午2点多,而学校并未在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家长,而是下午3点左右通知家长孩子摔了,该校书记打电话通知我,说人家孩子在校门口台阶处站着,我家孩子故意推人家孩子,致人家孩子摔倒骨折,而事实却是之前我说的在球门玩耍时出的事,学校故意推卸责任。当时我和我爱人就去医院看望了该孩子,而事后我和我爱人一直极力配合对方家长对孩子治疗,我爱人也打出租车到200公里外的大连铁路医院进行就医和陪护,现在孩子基本上已经好了,但是,这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一个小学设有2米多高的足球门,且没有防护措施,一个8岁大的孩子懂得多少?并不能清楚的认识到危险性,且学校老师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推卸责任,把责任推在咱家孩子和我们两口子身上,咱们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也不可能在学校陪读啊,怎么可能看得住自家孩子不出危险?今天我们两家家长一起去学校解决此事,学校领导把我们两家人分开两个房间谈话,学校的意思是学校没有责任,或者有一小部分责任,让我赔偿对方家长全部医疗费,学校不赔偿,我们双方家长提出异议,学校说要是让学校赔偿,那你们就起诉告吧,请各位律师帮忙给分析一下谢谢。
2015-11-10 10:47 0811wa……(辽宁-大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11-10 11:24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11-10 22:13
学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比例只能由法院判决。
3 隋新律师  2015-11-10 11:21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4 张勇律师  2015-11-10 15:39
你好,学校有责任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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