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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已故)土地被征用,老人有四个儿子无女儿,大儿子已故,大儿媳妇健在(二婚)
老人(已故)土地被征用,老人有四个儿子无女儿,大儿子已故,大儿媳妇健在(二婚) 老人(已故)土地被征用,老人有四个儿子无女儿,大儿子已故,大儿媳妇健在(二婚),二儿子已故,二儿媳妇健在(已改嫁),三儿子健在,四儿子已故,四儿媳健在。请问征地补偿款如何继承?
2015-11-09 22:18 ask201……(辽宁-锦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11-10 00:17
应当由三儿和其他三个儿子的子女继承。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5-11-10 08:50
没有遗嘱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  平均分割,已经去世子女那部分,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3 张俊杰律师  2015-11-09 23:08
没有遗嘱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  平均分割,已经去世子女那部分,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4 隋新律师  2015-11-10 08:53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 刘丹律师  2015-11-10 11:31
没有遗嘱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  平均分割,已经去世子女那部分,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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