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我该拿什么保护你 我爸爸名下有一套自建的3楼洋房,可能几年过后要拆迁,房子只有土地证,名字是爸爸的,爸爸要把房子给我和姐姐,一人一半,要去公证处公证,就说房子到时候留给我和姐姐这个意思,我疑惑的是,是否公证处公证过后这个房子的房屋所有权就是属于我和姐姐的?公证处的公证文件是否有法律效应,是否可以作为我到时候的法律依据,我该怎么保护我的权利,我就怕到时候爸爸死后,姐姐独吞房子
2011-07-06 09:55 金溪(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06日 10时19分
从你描述来看,你父亲的行为是在立遗嘱。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后,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父亲没有变更公证,那么按照公证处分财产
2 胡爱军律师 2011-07-06 09:59
可以根据你父亲的意思,办理财产公证,按照公证的财产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1-07-06 12:49
只是公证了父亲把房子给你们的意思。最好是等房子拆迁补偿后过户到你们名下。
4 110网律师 2011-07-06 12:58
可以通过公证保护你的财产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