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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者砍了三刀,当时有还击,现在他们反告我们让我们赔偿
被精神病者砍了三刀,当时有还击,现在他们反告我们让我们赔偿 深夜在家门口被疑似精神病者用利器砍了三刀,当中有还击,过后精神病者跑了,利器丢在我家门口,报案后,派出所半年没理会这事,受害者到医院住院十天后验伤为轻伤, 于此同时,精神病者那边也整去医院住院,验伤是轻伤一级。但我们在是乡镇小医院,住院加所以费用 一共才3000元,精神病者他家属就把他拉到市大医院去整个单据说“8000”元,现在半年过去了,他们反告我们伤人罪,要我们赔他5000的医疗差额。这个事情麻烦你们帮我看看,帮帮忙,告诉我怎么整这个事件。谢谢
2011-07-06 01:32 xieliw……(福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06日 12时12分
你好,据你所述我个人认为你们属于正当防卫,精神病患者的损失应当由其自行承担,还需承担你们的损失。。
2 孙新律师  2011-07-06 07:05
你的情况构成正当防卫,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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