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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在一家会计事务所过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后,负责人又说让我再考核两周
律师您好 我在一家会计事务所过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后,负责人又说让我再考核两周 律师您好 我在一家会计事务所过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后,负责人又说让我再考核两周,之前的合同只签了三个月的试用期,也没写正式合同是一年还是三年,这种试用期合同合法么?我在这家多上班的将近三周也不知道是试用期还是转正的时间合法么?我现在还未离职,想寻求帮助,谢谢
2015-11-09 12:55 ask20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5-11-09 13:51
一般只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合同年限的,试用期条款无效。
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2 颜培卿律师  2015-11-09 13:01
只签订试用期的合同试用期约定无效,视为3个月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续签的话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5-11-09 13:12
如果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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