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离婚问题 本人原籍陕西平利,1991年来江苏溧阳市,不久与本地人崔某同居,并按当地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因户口一直没迁来,也一直未办结婚登记。现有一女儿19岁,一儿子8岁,因为丈夫常年在外地打工,很少尽到责任,也导致我们感情淡漠,现在我们已经无法再继续维持下去了,他也同意离婚。请问象我们这种情况就通过什么行政或法律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2011-07-05 17:00 oxs106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7-05 17:09
可以双方协商好财产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或者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