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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以合同没有具体写为由,很多东西不提供,我该怎么办?
房东以合同没有具体写为由,很多东西不提供,我该怎么办? 签合同的时候觉得老板很好说话,简单看看就签了(当时前房客没搬走很多看不出来)。搬进去看到马桶坏了,灯也有几个坏了,厨房连灶都没有。房东以合同上面只有热水器,床,衣柜为由,其他都不管,让我自己解决我该怎么办?难不成签合同时候没写有门,把房门卸了我也没办法吗?还留一个坏洗衣机在这,我能给扔了吗?
2015-11-09 03:08 jk李萍(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智慧律师  2015-11-09 07:15
需要结合合同内容进行理解和分析,如是否为精装房。其它的,如影响房屋通常使用之附属设施,有权要求出租人予以配备。
2 李庆标律师  2015-11-09 08:32
以合同为准,对谁都是公平的。
3 郑何顺律师  2015-11-09 09:34
你好,着这种情况你可以拍照,然后给对方发书面通知要对方来否,否则的话你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不知道怎么操作的话可以跟我联系。
4 许谦律师  2015-11-09 09:41
你好,租赁房屋内的家具、配套设施损坏的,可以要求房东及时修理、更换。
否则自行修理更换,凭修理、新购发票在下期租金中扣减。
可以移动、拆卸的家具家电与房屋的添附物是不一样的,门窗、厨卫设施属于房屋的一部分,房顶是否有义务提供其余设施设备还是以书面合同的约定为准。
协商解决。
5 李军律师  2015-11-09 17:11
房东应当修复,提供正常必须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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