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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对方轻伤
打架,对方轻伤 我和别人打架,我先动手,对方还手时,手里握着东西,手掌受伤,鉴定为轻伤, 我没有打到他的手,应该是他用力过猛,打到我的身上,自己手掌受伤,这需要我负刑责?需要赔偿他吗?
2011-07-05 13:45 flwt20……(河北-石家庄)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7-05 14:28
需要证据支持你的观点,否则,你将承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1-07-05 22:29
你好,从所述来看,你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从法律层面来看,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但如果能够证实对方伤害不是你造成的,则你就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对此最好能够通过监控录像予以证实,因为法律是以证据为基础的,如不能取得该证据,案件对你就会较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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