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赔偿问题 您好!我是2007年9月份到该单位上班的,直到2010年11月份单位才给我上齐四险(我是外地农业户口)我已经申请仲裁了,现在该单位找我协商私了,我查了一下好像没有相关的赔偿规定,请问我应该以什么样的赔偿标准跟单位协商呢?谢谢!
2011-07-05 13:17 爱相(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05 13:26
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的保险费,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如果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常路律师 2011-07-05 13:32
您好,你可以以你的工资为缴费基数计算
3 朱孟喜律师 2011-07-05 13:52
以劳动法 保险条例等为依据
你是农业户口 可以索要保险的现金补偿
还可以要 双倍工资 经济补偿金 等
建议很找律师计算一下 大致的数额后 在去协商 私了
你是农业户口 可以索要保险的现金补偿
还可以要 双倍工资 经济补偿金 等
建议很找律师计算一下 大致的数额后 在去协商 私了
4 赵亮律师 2011-07-05 15:19
按照你的工资为基数要求单位补缴单位份额就行了
5 徐卫东律师 2011-07-05 19:58
您好!您现在还在该公司上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