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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解析土地管理法第63条
帮忙解析土地管理法第63条 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的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这里面的意思是,如果这个公司,用的是集体土地,但破产或抵债给别的公司了。那么这块集体土地就归别的公司了?是所有权吗?

希望高人解释一下。我可能说的不太明白。辛苦了。
2008-10-06 12:58 hanxin……(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8年10月06日 13时38分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除非国家依法征用,所有权不会改变。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0-06 13:28
使用权,所有权不变。
3 110网律师  2008-10-06 13:28
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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