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骑电瓶车摔伤 报警后,警察给开了一飞事故证明。如下: 关于李磊交通事故情况的说明在2011年6月3日20时许,我所接到本镇高桥村利字圩村民李磊的报警,称其在2号公路500米处摔倒。我所接到报警后,即派员前往现场勘查了解,情况如下:因种粮大户在该路段晾晒小麦,在晾晒路段的两端未设置任何标志或路障,致使李磊骑电瓶车上班途径该路段摔倒,后经有关医院摄片检查,为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因现场当时没有第二者对此负责,我所定为自损事故,特此说明。我不明白自损事故是什么意思,用这个能报工伤吗?
2011-07-04 18:40 vix6389()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