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朋友担保借钱,现在朋友跑掉了,我该如何处理 我帮朋友担保向他人借了10万元钱,当时借条上是以朋友工厂的设备做抵押,我承担连带责任,现在我的朋友跑掉了,债权人向我要利息,还招人恐吓我, 请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该10万元钱是高利贷,当时写借条的时候没有写利率,我也不知道是高利贷。
2011-07-04 17:26 mxwlwh……(广东-珠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06日 10时23分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券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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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券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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