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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病重,医疗费用如何分配
离婚后孩子病重,医疗费用如何分配 我与女方2014年元月份离婚,孩子2011年出生,由女方抚养,户口登记在女方,协议书里有一条:男方每月付小孩抚养费500元,直到小孩十八周岁为止。另外有一条:小孩所有费用由男方负责(生活费,教育费,医疗,保险);离婚后孩子病重,到现在费用花了七十万左右,女方出了十万左右,目前每个月治疗费用为七千左右,大部分时候我全出,有时女方出一千到二千,因为给孩子治病,借了很多钱,家庭现在也很困难,没有再婚。目前我一个月5000左右的收入,女方无收入,现在女方要再婚,孩子想交给我来抚养,目前我来抚养孩子的话条件也比较困难,法院会不会支持女方把抚养权给我,以后孩子医疗的费用应该怎么算?谢谢!!!
2015-11-06 16:07 sdzzd1……(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11-06 16:08
这种情况孩子的父母有义务来承担的
2 110网律师  2015-11-06 16:17
法院会不会把小孩的抚养权变更为你,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无论如何,孩子的父母都有义务共同支付小孩的医疗费。一般是平均承担,也可能考虑双方经济条件而定。
3 潘建强律师  2015-11-06 16:38
你好,可以协商的。
4 刘德斌律师  2015-11-06 16:41
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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