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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用旧屏冒充新屏欺骗消费者!
sony用旧屏冒充新屏欺骗消费者! 我08年1月1日在苏宁电器买的sonyKLV-46X300A液晶电视,同年9月换电源板,SONY官网通知该型号液晶屏故障率高延保到2012年10月31日,11年4月因屏幕故障更换液晶屏,在换屏时发现不是新屏,经多次与sony联系才答应更换,此后再次调换屏幕经检查还是旧屏,未换。现在的屏幕经sony认定有7个亮点,其实还多,他们说20cm以外看不到就不算。sony用旧屏欺骗消费者,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双倍赔偿!上述情况,按三包规定“有效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更换新机,可我多次与sony和苏宁联系他们不予解决。上述问题我有两次的维修记录、sony出的亮点鉴定报告,第二次换屏的备件照片(旧屏)。
请问我的要求1.更换新机器;2. sony用旧屏幕欺骗消费者应双被赔偿;3.如再次更换屏幕,保修期是不是应重新计算(3年+厂家延保的时间),按相关规定哪项要求可以得到支持。
2011-07-03 15:55 musicd……(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7-03 15:59
可以到消协投诉,也可以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1-07-03 16:06
你选第二项是比较合算的。
3 齐志龙律师  2011-07-04 08:10
向消协投诉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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