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 各各位律师好;我是帮私人老板销售陶瓷的,我是2011年5月25日辞职的,2011年6月1日正式离职了,按照发放工资的日期,我五月份得工资要在6月10日发放给我的,但是老板说我在职时签的单客户还没有收货付清货款,要等客户付清了才给我电话通知我拿工资,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又该怎么去维护我的利益?
2011-07-03 14:55 hfz110(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07-03 15:00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 孙新律师 2011-07-03 15:03
不合法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3 杨艳国律师 2011-07-03 17:36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1-07-03 18:37
法律规定离职时工资应该结算清楚。
5 110网律师 2011-07-03 20:44
可申请仲裁
6 陈贤良律师 2011-07-03 22:12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欧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