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抚费的问题 我刚有了一个男孩,妻子一直对我不好,就只想要我花钱,她们一家都贪财,还不讲理。我收入不高,月收入900.她们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孩子起了母亲姓的名字,事后要她们改,不改。我想离婚。她收入比我高,月收入3000.我父母在很多年前购了一辆营运车辆,是婚前财产,每月有一定收入,由他们经营,收入也由他们管理。我想问一下,在按我的收入计算孩子抚养费时这部分收入是否要和我的工资一起作为计算抚养费的依据,还是只按我的工资900元的20-30%计算抚养费?还有这种案件是否要在孩子1岁后才能起讼?
2011-07-03 13:21 samy20……(安徽-合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03日 13时24分
抚养费不超过一方工资的30%,只要你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法院会根据案情判决是否离婚。
2 李同红律师 2011-07-03 13:24
你好,按照你的工资起诉。女方可以提出,男方现在还无法起诉离婚。
3 110网律师 2011-07-03 14:06
一般是等到一岁以后
4 110网律师 2011-07-03 14:39
抚养费按你月工资900的比例计算。你要离婚,需在孩子满一周岁后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