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 我是江苏南通的,我父亲名下有一套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房改房,面积64平米,系老人名下唯一住房,我母亲今年年初去世,我有一妹妹已结婚,现欲将该房子过到我名下,现问:是由我父亲全部继承我母亲那一半房产后将该房全部过户给我(买卖过户)好,还是由我继承我母亲那一半房产、父亲的另一半房产过房给我好,主要是那一种综合费用(目前的过房费用、将来的出售费用)低,如前一种过户是否要缴纳一半房产的20%个人所得税?
2011-07-02 18:15 grhgrh(江苏-南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年07月05日 12时41分
你先继承你母亲的一半产权(需办理继承公证或起诉 你父亲和你妹妹都要签字放弃继承权),让后过户时,你父亲把他的一半产权卖给你,实现全部产权过户。无论你父亲还是你得到你母亲产权,都要办理继承公证(起诉),所以费用是一样的.但你父亲卖给你时,明显父亲一半产权卖给你过户费少。只要不是你父亲走赠与的方式把产权给你(需交20%个税),你再交易是没有区别的。(继承不需交20%个税,我国还没有开展遗产税)
2 胡爱军律师 2011-07-02 19:22
继承与赠与过户
3 2011-07-02 20:21
需要你妹妹和父亲同意过户与你,因为对你母亲的份额,他们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