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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着自行车带我老婆过马路被一辆没有减速的电动车把腿撞断了!(当时我过马路时一辆大车都没有
我骑着自行车带我老婆过马路被一辆没有减速的电动车把腿撞断了!(当时我过马路时一辆大车都没有 我骑着自行车带我老婆过马路被一辆没有减速的电动车把腿撞断了!(当时我过马路时一辆大车都没有!远处100多米处有一辆电动车驶来!我想是可以过的!结果我带着我老婆128斤很慢!电动车很快,当时我就看见她开得太快了就大叫!提醒对方减速!可对方没有减速直接向我冲过来将我的左小腿撞伤直接将坐在我后面的老婆右腿直接撞断!当时距离我200米红绿灯又是停的!这样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2015-11-04 14:42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1-04 15:52
你好!估计你当时并没有报案,建议先行报案,补救措施如下: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由交警来认定双方的责任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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