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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改变诉讼标的(请求钱,变成请求房屋产权)?
能否改变诉讼标的(请求钱,变成请求房屋产权)? 我友离婚,涉及动拆迁安置补偿的分割(离婚时未分割),上法院一审判决胜诉,判决钱太少再要上诉。有人提醒,你应该要动迁房,升值潜力大。我友幡然醒悟,决定改变诉讼标的,由原来要钱改成要安置房产权。但是,二审不可改变诉讼标的。请问:二审如果发回重审,能否可以乘机改变诉讼请求?
    如果发回重审不能改变诉讼标的,那我能否撤诉,重新起诉?
谢谢回答!我急着想知道。
2009-08-06 20:16 zhangh……(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8-06 21:18
从介绍的情况看,二审发回重审似无理由,如果你撤回上诉,一审法院判决生效。按照“一事不再理”的诉讼原则,法院不会受理你重新起诉的案件。此外,分钱还是拿房,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定,所以不要太在意别人的提醒。
2 110网律师  2009-08-0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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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军律师  2009-08-07 11:03
如果重审的话,可以撤诉。
4 姚艳艳律师  2009-08-11 13:39
重审是可以撤诉的。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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