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你好律师!请问总公司在分公司成立之前所欠下的债务,分公司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我司是建筑分公司 内容:你好律师!请问总公司在分公司成立之前所欠下的债务,分公司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我司是建筑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及挂靠协议,协议规定分公司设立有分公司负责人自行出资,,因总公司在2003年—2005年之间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在20015年10月22日对方现向法院申请追加分公司责任,要求执行分公司财产。因我分公司是2009年底成立的,对于总公司的财务状况并不十分了解,请问分公司能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使影响降到最低?谢谢各位律师的帮忙!
2015-11-03 21:10 ask201……(甘肃-天水)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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