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我们是2009年5月认识的,11月结的婚,婚后我尊敬老的,爱护小的,和他的家人生活的很融洽,他很听他妈的话,10年8月底生完孩子以后,在家带小孩,他就不断的找茬吵架,越骂越凶,不断的提离婚,当着两家父母的面都提出来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他现在是死心塌地的要和我离婚,我不知道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如果离婚的话,我怎样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2011-07-01 16:40 oMi7429()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7-01 16:50
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有利于成长的一方抚养
2 岳侠律师 2011-07-01 16:51
孩子不足一岁,他不能提出离婚,除非你也愿意。如果离婚,孩子太小一般会判给母亲,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婚后收入的财产双方均分。
3 孙新律师 2011-07-01 16:58
孩子现在还不到2岁,法院一般都会判给母亲 。。。
4 李同红律师 2011-07-01 17:03
如果孩子在2周岁以下一般归你抚养。建议你要注意收对方有外遇的证据,这样在分配财产和争取孩子抚养权上是有利的。如需帮助可以来电
5 110网律师 2011-07-01 19:31
1、如果你丈夫现在提出离婚,法院不会受理;
2、孩子一周以后,他提出离婚,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母亲;
3、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4、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孩子一周以后,他提出离婚,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母亲;
3、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4、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