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全额买房,婚后加了我的名字,属于共同所有,后又反悔说要按比例 老公婚前全额买房,婚后加了我的名字,属于共同所有,后又反悔说要按比例,我就提议如若离婚房产归我们儿子所有,我们具有监督权。如何把这个公证做的更合理,最后的抚养权就是和房子挂钩的,如若离婚是因为一方有过错的,又要怎么处理?我最终的目的是儿子继承房产。
2015-11-03 19:25 ask201……(江苏-常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1-04 10:50
你好,常州史斌飞律师解答如下:目前的话,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至于能否继承公证,最好还是咨询下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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