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意外伤害责任划分 问题有点复杂!!开发公司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总包施工单位下属分包商A(个人)将部分工程(车库入口玻璃雨棚)转包给B(个人),B为分担精力,只提供主要材料,将辅助材料和施工安装转包给C(个人),C 又只提供辅助材料,施工安装转包给D(个人),现在工程已过大半,17号下午D的工人E在工地生意外摔伤多处骨折。这其中:A跟B有合同,其它都未签订合同。请问,这样的事故E能否得到赔尝?由谁来赔尝?各方都应该怎么做?
2015-11-02 19:58 137177……(安徽)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1-02 20:15
你好
1、这种情况,建议走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方式,因为走工伤不一定能得到认定,而且耗费的时间很长。
2、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的话,可以把总承包单位、a、b、c、d都列为被告,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为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现在建议你直接去找总承包单位,因为总承包单位作为大企业,肯定是有赔偿能力的,或者去找e,因为e是直接雇佣的人,如果双方互相推诿,建议采取起诉的方式,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
1、这种情况,建议走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方式,因为走工伤不一定能得到认定,而且耗费的时间很长。
2、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的话,可以把总承包单位、a、b、c、d都列为被告,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为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现在建议你直接去找总承包单位,因为总承包单位作为大企业,肯定是有赔偿能力的,或者去找e,因为e是直接雇佣的人,如果双方互相推诿,建议采取起诉的方式,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
2 张德华律师 2015-11-02 20:32
这种情况,建议走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方式,因为走工伤不一定能得到认定,而且耗费的时间很长。
3 凌爱军律师 2015-11-02 20:55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建筑工程方面产生的事故纠纷较为普遍,E主张工伤基本是不会得到支持的,其主张损失,一般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其次,作为C来说,涉及转包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主要责任还是要由D来承担的,因为D是雇主。
再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该承担责任。因此,D需要承担责任。
最后,建议您让E直接找D,告知D属于雇主,责任由雇主承担。如果最终协商不成,就让他起诉处理吧。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首先,建筑工程方面产生的事故纠纷较为普遍,E主张工伤基本是不会得到支持的,其主张损失,一般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其次,作为C来说,涉及转包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主要责任还是要由D来承担的,因为D是雇主。
再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该承担责任。因此,D需要承担责任。
最后,建议您让E直接找D,告知D属于雇主,责任由雇主承担。如果最终协商不成,就让他起诉处理吧。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4 刘志勇律师 2015-11-02 21:22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工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发生意外受到伤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属于工伤,因为A、B、C、D均为个人,那么应当按照有资质的单位要求申请工伤认定。
这样的情况可以以总包施工单位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对工人E的利益才能够获得最大化的赔偿。虽然存在加大的困难,建议试一试,如果申请下来,可以先由总包施工单位进行赔偿各项费用,最后总施工单位、A、B、C、D均应当实际承担部分费用。
因为总施工单位将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存在过错,那么后面的各个个人相应的承担一部分责任。
2、如果实在不行,那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法解释,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要求赔偿各项费用也是可以的,走人身损害赔偿当然比工伤赔偿的数额要小得多,而且赔偿责任也应当由总施工单位、A、B、C、D共同承担;
3、不管走什么样的途径解决赔偿问题,你们都应当保存好各项证据材料,比如E的住院病历、证明E是在工作中为了工作而发生事故的证明材料、该工程是总包施工单位承包的单位、工程承包给各个实际安装者的证明材料等等;
4、建议E在治疗痊愈以后,找到总包施工单位要求赔偿,而后在总包施工单位的安排下,与各个施工个人进行协商处理,这样也最有利于E最快拿到赔偿款。
实在不行建议先走工伤赔偿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程序无果的情况下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但是人身损害赔偿建议不要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具体的情况,建议与当地的律师面谈,让当地的律师为你提供详细的意见和具体的分析。
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者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工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发生意外受到伤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属于工伤,因为A、B、C、D均为个人,那么应当按照有资质的单位要求申请工伤认定。
这样的情况可以以总包施工单位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对工人E的利益才能够获得最大化的赔偿。虽然存在加大的困难,建议试一试,如果申请下来,可以先由总包施工单位进行赔偿各项费用,最后总施工单位、A、B、C、D均应当实际承担部分费用。
因为总施工单位将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存在过错,那么后面的各个个人相应的承担一部分责任。
2、如果实在不行,那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法解释,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要求赔偿各项费用也是可以的,走人身损害赔偿当然比工伤赔偿的数额要小得多,而且赔偿责任也应当由总施工单位、A、B、C、D共同承担;
3、不管走什么样的途径解决赔偿问题,你们都应当保存好各项证据材料,比如E的住院病历、证明E是在工作中为了工作而发生事故的证明材料、该工程是总包施工单位承包的单位、工程承包给各个实际安装者的证明材料等等;
4、建议E在治疗痊愈以后,找到总包施工单位要求赔偿,而后在总包施工单位的安排下,与各个施工个人进行协商处理,这样也最有利于E最快拿到赔偿款。
实在不行建议先走工伤赔偿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程序无果的情况下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但是人身损害赔偿建议不要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具体的情况,建议与当地的律师面谈,让当地的律师为你提供详细的意见和具体的分析。
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者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5 110网律师 2015-11-03 10:13
工程已经分包的,不得再次分包。E可叫D C A B承担责任.
6 徐志远律师 2015-11-03 12:01
1、E有证据证明在工地因公受伤能够得到赔偿;2、总包单位和和abcd的关系有证据证明的,都有责任;3、责任划分应该根据各方的责任(包括E,如果有重大过错也原告承担30%左右的责任)d原告承担主要的责任;4、各个责任人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7 汪志国律师 2015-11-05 21:16
您好,E有权要求D承担雇主责任。
8 曾令栋律师 2015-11-07 01:49
先由D承担责任,ABC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