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咨询 我父亲在深圳葵涌一家建筑工地上班时,在今年4月25号晚上不幸发生意外工伤,造成右手骨折,当时经过深圳市二医院的治疗,现在一切治疗费都是老板支付的,由于骨折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才能恢复,现还不能正常工作,现想回老家好好休养,若现和老板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哪些赔偿;若到完全恢复好后,回来上班又能得哪些赔偿,请为我解答一下。谢谢各位
2011-06-30 21:35 hu5062……(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1-06-30 22:39
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可面谈具体分析解决,可电话联系
2 秦步基律师 2011-06-30 21:44
如果建筑公司有给你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尽快让单位申报工伤,认定工伤后,医疗期内你都是有工资的,治疗终结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如果构成,那么你可以从工伤基金处获得伤残补助金。如果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5个月工资的补偿。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如果自己贸然决定,很可能会错失维权机会。
3 110网律师 2011-06-30 21:55
首先要做工伤鉴定,看有没有伤残,及伤残等级,具体待遇看工伤保险条例内容。解除合同后再来上班就没有赔偿了
4 陈晓云律师 2011-06-30 21:56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合同还能要求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
各地标准不一,宜找当地律师计算。
各地标准不一,宜找当地律师计算。
5 张勇律师 2011-07-01 07:20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合同还能要求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