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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连带责任
抵押贷款连带责任 我原是一家公司的法人,公司在工商局办理法人变更以及公司转让以后,和该公司没有任何瓜葛,也从为担任过该公司股东。现任公司法人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抵押物是房产,贷款4700000元,现已逾期,银行起诉抵押人。我作为第四被告,涉及连带责任。但关键点是,进行抵押贷款时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抵押贷款的协议都是由现任公司法人仿冒本人的签名,以及盗用我身份证复印件。请问我在该诉讼中是否会承担责任,我是否有权利起诉仿冒本人签名和盗用身份证复印信息的人。是否可以追诉银行对抵押贷款审核不严对我造成的困扰,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其他举证费用可否由盗用我信息的人来承担。
2015-11-02 13:25 ianrae(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1-02 15:16
你应当在本案中免除责任,而不是要追究其他人的责任问题。
事实上,你若未以个人名义担保,则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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