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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证前老公欠的债我是否要承担?
拿证前老公欠的债我是否要承担? 我们于2010年1月28日办酒,中间相处了三个月左右分开了大半年,后来我们又合好,在2011年2月8日领的结婚证,领证之前他跟他妹写了张欠条6万左右,说是之前结婚装修房子和做生意投资用的,房子是他爸妈的,现在我俩因性格不合要离婚,他的这个债务我是否要承担?
2011-06-30 14:06 gFU5682(湖北-黄冈)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30 14:14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用在你们共同的生活之上的,你就不用承担
2 袁伟律师  2011-06-30 15:00
除非有证据表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中,否则应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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