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职于中山市一家私人企业,职务为司机,于2015年6月1日下午4点 本人就职于中山市一家私人企业,职务为司机,于2015年6月1日下午4点,公司总经理通知,调河南分公司就职,6月2日一早出发。而后2015年9月通知,在中山任职期间,有一闯红灯违章(审车时候发现),由于公司没有提前通知本人交接工作,导致现在无法回去处理。现单方面(未与本人协商)扣除工资1500元,请问这个情况,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补偿。
2015-11-01 16:05 ask201……(广东-中山)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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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做了31天,辞职走了,他说要扣我百分之20我也同意了
0个回复我本人在昆明一家私人企业工作已有15年,但未给买5险,但最近想离职
0个回复本人己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了十五年,最近几年才给我买社保,现在我已经四五拾岁了
0个回复律师们好,本人与一家私人企业工作12年,现在厂里一直面临淡季
2个回复本人司机,给私人企业开车送货,未签劳动合同之类的,但是在未到下班期间和别的车辆相撞
2个回复本人在09年进入一家私人企业上班,14年9月查出癌症做了手术
2个回复你好律师,我在一家国有公司打工职务司机,他们在没有任何证具的情况下说我违反了条规
2个回复各位律师好,本人就职在一家汽车用品销售公司,对应的客户是汽车销售4s店,入职半年后才给我上的保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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