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个月,离婚时彩礼和陪嫁如何分配 我是2月20号举行的婚礼,婚后发现两个人的性格和脾气完全合不来,所以打算离婚。结婚时我娘家给陪嫁3万元钱,他家给了一万元的彩礼和二万多元的首饰,3月12号他母亲以店里进货为由把我娘家陪嫁的钱要了去,4月30号我们做了结婚登记,由于一次争吵我5月17号搬回了娘家,回家几天后他发来短信要求离婚,我当时没有同意,现在我要离婚,他家不肯退还我的陪嫁钱,说是和他给的彩礼首饰相抵,而且结婚后我一共在娘家住过20天左右,他现在以这个为由,说我是买卖婚姻请问,这些钱我还能要回吗?
2011-06-29 23:05 无语995(河北-唐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1-06-30 07:50
你好,已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予退还,对于嫁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可要求返还
2 姚志国律师 2011-06-29 23:10
从给钱的时候和被回钱的时间看,你们在法律意义上还不是夫妻关系,现在要离婚,既然你也说了,彩礼才不多3万,其他没有费用了,因为合法夫妻关系成立前,你的钱已经给你的婆家了!这个很难说清楚,又没有书面证据!买卖婚姻肯定说不通!
3 孙新律师 2011-06-30 08:12
建议收集证据,可来电详细解答。
4 2011-06-30 08:59
你好,彩礼不予返还的。建议你来电咨询我。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