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请求帮助!!!
请求帮助!!! 我和老公于6月18日在一处正在修建的高层商住房定了一套房子,交了两万元,发票上开的是“住宅认筹金”,并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而且销售方告知我们在7天内首付。但是我们现在因为多方面的原因想把这套房子退掉,我也上网查了,他们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在办理,请问我的两万元认筹金能不能全额退还给我?(谢谢!!!)
2011-06-29 19:32 都都加油(陕西-汉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7-06 15:57
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可以要求全额退还认筹金。
2 康治斌律师  2011-06-29 21:0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可以要求全额退还认筹金;
    3,建议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