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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经办理离婚,原籍是湖北、现户口在男方广东,有两个小孩属于超生
本人已经办理离婚,原籍是湖北、现户口在男方广东,有两个小孩属于超生 本人已经办理离婚,原籍是湖北、现户口在男方广东,有两个小孩属于超生,并孩子都归男方,只迁自己一个人的户口回原籍地,却得到要交超生罚款再办理一说法,且孩子都已了户口,请问这一说法合法么?
2015-10-31 18:43 ask201……(湖北)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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