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经办理离婚,原籍是湖北、现户口在男方广东,有两个小孩属于超生 本人已经办理离婚,原籍是湖北、现户口在男方广东,有两个小孩属于超生,并孩子都归男方,只迁自己一个人的户口回原籍地,却得到要交超生罚款再办理一说法,且孩子都已了户口,请问这一说法合法么?
2015-10-31 18:43 ask201……(湖北)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17年前收养了亲戚超生的小孩,小孩子现在已经17岁了,本人是香港户口 如何合法化的办理收养手续
1个回复您好,我属于离婚先生下一儿后一女,两个小孩都给前夫扶养,超生罚款由双方付,还是由男方承担付
0个回复已有两个小孩,大的两岁,小的四个月。本人户口已经迁到男方那边,年有分红
1个回复男方广东农村户口,女方广西农村户口,超生一胎。小孩已经在广西交罚款完,上啦户口
0个回复我是湖北的,结婚后户口转男方广东,现在因家暴离婚,我们在打工居住地协议离婚可以办理吗?
4个回复本人结婚后1年,丈夫入狱,至今已经3年了,我的户口已迁至男方家,如果离婚,我如何办理,户口如何落?
3个回复请问:家有一个未上户口的5岁小孩,和两个已经上户口的孩子,现在父母因为矛盾要离婚
5个回复请问:家有一个未上户口的5岁小孩,和两个已经上户口的孩子,现在父母因为矛盾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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