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官司我们有可能赢吗? 我们单位有一名员工在几年前就已经辞职了,当时是由于突然一个月未来上班,一月之后人又突然回来了,但是提出了辞职申请,公司批准了辞职。工作时间是2年,离职后她将我们公司告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说是我们未给其交纳养劳保险,劳动仲裁委员会最后裁决我们给予其8000元补偿,后经双方私下平等自愿协商,赔偿金额为4000元,当时双方协定书面协议,对方也保证不再起诉。事隔几日,她又反悔将我们起诉到法院,象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答辩,这场官司有赢的可能吗?
2011-06-29 17:39 梅子zhan……(陕西-汉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29 18:21
该协议如是双方真实意愿,并不存在显失公平,应认定有效,劳动者不会胜诉。
2 康治斌律师 2011-06-29 21:3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既然当时双方协定书面协议,该协议如是双方真实意愿,并不存在胁迫的情形,应认定有效,受法律保护。法院核实后,将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既然当时双方协定书面协议,该协议如是双方真实意愿,并不存在胁迫的情形,应认定有效,受法律保护。法院核实后,将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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