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妃甸东南海堤二期工程 我帮浙江一水中标,东南海堤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郭丙庄我们定了协议,他负责付给我业务咨询费,可至今没给清!其实这个协议应该是法人蒋文龙签字。可是没有,都是郭一人承担!还有,2009年底,他要帐不成,我给要的,费用都是我出的。咨询费可以不说,可是要账的费用该给我吧!这样个企业难道就这样做事情吗?信誉何在!
2011-06-29 09:22 wangyi……(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6-29 09:52
如果由此协议。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起诉至法院。追回属于自己应得的。可以来电来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