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 婚姻方面资讯:夫妻双方现有一套住房,为男方单位房,系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所购买,由于是单位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名字是不能过户的,现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准备将房子做公正为其双方共有的一个女儿名下,女方想资讯:如果男方以后反悔他在法律上有依据收回房产吗?离婚后女儿归女方抚养,如果男方有法律依据收回房产那么在离婚协议上需要注明什么特别条款?
2011-06-28 21:25 446018……(湖北-宜昌)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28 21:40
建议请律师写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1-06-29 19:42
建议委托律师代书
3 110网律师 2011-06-28 21:27
离婚协议书建议请律师帮助你起草!
4 谷友军律师 2011-06-28 22:10
最好还是直接委托律师代书。
5 陈爱洲律师 2011-06-28 22:42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书。
6 陈晓云律师 2011-06-28 22:46
有权收回,因为给女儿时赠与,而赠与过户之前都可以反悔
7 110网律师 2011-06-29 08:47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8 王秀律师 2011-06-29 14:12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9 110网律师 2011-06-29 18:44
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