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公了私了? 08年9月份,朋友之子94年生的和其他五人,其一已成年,在游戏厅玩,故意损毁游戏机多台,取了一部分游戏币,因天冷,还拿了一部分游戏机材料烤火取暖。那一个成年的现已被抓,以服刑。还有两个不认账。经派出所鉴定共造成13万元的财物损失。损失方向法院起诉,现已收到传票。该案将于09年9月3号开庭。现在损失方想私了,朋友不知私了好还是经过法院审理好?可怜天下父母心,望律师朋友伸伸援手,帮分析分析,不胜感激!谢谢!
2009-08-05 14:58 hanxiu(广东-珠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8月05日 15时45分
你朋友之子未满十六周岁,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民事赔偿方面,原被告双方可以协商、调解结案,如果受损方提出的和解条件合理,你朋友可以同意。
2 110网律师 2009-08-05 15:04
如果积极 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的话,那有可能在量刑上从轻判处。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8-05 15:11
对方提出的数额看你朋友是否能接受,接受不了,只能通过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