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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伤害赔偿
触电伤害赔偿 今年六月初,到学校的220伏照明线被风刮断在邻居场院内,邻居老人去捡电线触电,导致右膀烧伤(已截肢),请问责任在学校,还是在电力部门?学校如何打这场官司?谢谢!
2011-06-28 16:15 向维录(陕西-安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7-06 14:41
电力部门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本人也有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电力部门的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6-28 16:29
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该电力线路的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承担责任,你可以选择一家,也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6-28 16:35
首先应确定该段电线由那个部门管理,如果不能确定,先以学校为被告,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可以申请法院追加其它被告.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6-28 16:39
该电线线路的管理部门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5 康治斌律师  2011-06-28 18:0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电力部门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本人也有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电力部门的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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